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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福建 · 2019

福建貫徹 31 條的實施意見

福建省台辦、發改委牽頭的實施意見,2019 年 6 月 6 日起實施,共 66 條。下面只摘實習就業創業。金額是否仍在執行,要向省台辦或承接單位核對。

  1. 01

    台胞來閩就業創業,按規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2. 02

    承接台青實習實訓、連續不少於 15 天的企事業單位,按每人 5000 元由財政分級補助承接單位。

  3. 03

    符合條件的實習實訓和就業創業基地,以及推薦台青入駐的社會團體,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原文在實施細則,本冊沒有第二份數字就不寫。

  4. 04

    探索特聘台灣專業人才到自貿試驗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機關專業技術崗位。

來源:中國台灣網,2019-09-24,福建省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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